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,根据《郑州经贸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,结合我院师资情况、教学条件和实验实践资源等实际情况,特制定工程管理学院2024级本、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和审核。
组长:高扬
副组长:吴翠莲李东伟
成员:赵雪飞蒲 娟王素英胡静马楠
秘书:马梦迪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制定和修订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(二)审核学生的转专业申请。
(三)配合学校教务工作部组织转专业考核。
(四)确定各专业的接收条件、范围、接收计划人数等。
(五)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(六)处理转专业工作中的其他问题。
三、转专业的基本原则
(一)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学院将及时公布转专业的相关信息,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,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(二)学生自愿原则。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、爱好和职业规划,自主选择是否申请转专业。
(三)专业容量原则。各专业根据自身的师资力量、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,合理确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。
(四)成绩要求原则。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成绩基础。
四、转专业的基本条件
(一)具有本校学籍资格,注册手续齐备,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。
(二)政治思想表现良好,遵纪守法,无违纪记录。
(三)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明确的学习目标。
(四)身体健康,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。
五、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
工程管理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
序号 |
专业 |
可接收数量(人) |
1 |
土木工程 |
10 |
2 |
工程造价 |
30 |
3 |
工程审计 |
30 |
4 |
建筑工程技术 |
10 |
5 |
工程造价(专科) |
10 |
注:实际接收人数可根据报名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适当调整。
六、转专业工作程序
根据郑经贸教务工作部〔2024〕67号《关于开展2024级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进行。
七、考核办法
(一)若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我院拟定接收人数的,由学院对转专业学生条件审核,报教务工作部复核。
(二)若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超出我院拟定接收人数的,由教务工作部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,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教务工作部对复核后的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,进行公示,无异议即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。
八、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(工程管理学院 文/图)